1、 1 2018 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发展专项申报指南一、发布依据广 州 市 加 快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业 的 意 见 (穗 人 社 发 201658号)。二、适用范围在广州地区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申报条件2017 年 7 月 29 日之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四、相关待遇对 2017 年 7 月 29 日之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个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 2017 年 7 月 29 日之后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个广东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 10
2、万元。对已经领取广东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后,该商标又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差额 90 万元。五、申报材料 2 (一)2018 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发展专项申报表;(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三)申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申报单位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相关证书文件;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核查,提交的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申报。六、申报流程(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发展专项申报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备齐材料后将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二
3、)初审。窗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三)审核。初审通过后,窗口部门将申报材料转递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四)公示。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7 天。 3 (五)拨付。公示结束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若公示无异议,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七、申报时间受理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8 月 31 日。八、受理地点广州市天河路 104 号华普
4、大厦东座四楼 408 号。联系电话:020-85595134。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13:30-16:00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九、有关说明申报单位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附件:2018 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发展专项申报表 4 附件2018 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发展专项申报表填报单位: (盖 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 系 人 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商标数量商标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商标注册号商标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商标注册号商标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商标注册号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账号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补贴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第九条接受处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5 初审意见:签名: 盖章:年 月 日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