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发与光伏风能技术应用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A42N1920)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1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我单位将 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A42N1920/0 不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特此确认。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注:请在所选内容前的“”中打“”并盖章,如无则打“/” 。本函请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扫描发至 邮箱。2总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3第一部分招
2、 标 公 告4招 标 公 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委托就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发与光伏风能技术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1 项目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发与光伏风能技术应用项目2 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A42N19203 招标内容及交货期:3.1 招标内容:无人机研发与应用建设中心设备采购及光伏风能技术项目设备采购。规格型号、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 。本项目分为 2 个子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全部或单个子包进行投标。子包号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一 0724-18
3、01A42N1920/01 无人机研发与应用建设中心设备采购二 0724-1801A42N1920/02 光伏风能技术项目设备采购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本项目只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 最高限价:子包一最高限价 56.00万,子包二最高限价:280.00 万。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每个子包规定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5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 具有独立承担
4、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
5、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 “信用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06月14日起至2018年07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0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子包(人民币) ,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收
6、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 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
7、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 子包一投标文件必须分别附有人民币 5600 元保证金,子包二投标文件必须分别附有人民币28000 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在下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 07 月 04 日上午 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07 月 04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3 号会议室610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
8、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11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12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13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地址:广州市机场路 2636 号联系人:傅伟电话:020-86011071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先生、刘先生 电话:020-37860752、020-37860756传真:020-3765815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
9、6 号 7 楼 邮箱:邮编:5100807第二部分投 标 人 须 知 89A. 说 明1 项目说明1.1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无人机研发与应用建设中心设备及光伏风能技术项目设备一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2 招标范围本项目项下各子包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各子包包含的内容单项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3 招标要求1.3.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及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根
10、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方案。1.3.2 各子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投子包要求的全部内容。1.3.3 投标人须按“用户需求书”中规定配备相应的工具清单。1.3.4 各子包投标人报价中的单价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单项内容的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1.3.5 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1.3.6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设置项目经理统筹相关事务。2 定义2.1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服务:指投标人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内容。投标人:指与第 3 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代理机构: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合同: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