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之我见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区己相继建立了三个街道,同时在街道设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实现了人大工作向街道的延伸和拓展,体现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实践证明,在街道设立人大工委,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反映民情提供了重要渠道,活跃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弥补了区人大监督上的断层,适应了.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街道人大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可代行区人大的部分职权,主要是监督权,但如何行使没有现成的经验,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探讨。本文想就这一问题谈一点看法。 关于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 法律赋地方人大常委会重要的职权,监督权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运用最多的职权,在对一府两院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中,通过听取汇报、开展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有效行使职权。街道人大工委受常委会的授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区政府派出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进行监督,其监督的内容是较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市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区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各级代表提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司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