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的事迹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家。雷锋生前是解放军沈阳部队工程兵某部运输班班长、五好战士,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他的爱憎分明、言行一致、公而忘私、奋不顾身、艰苦奋斗、助人为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雷锋入伍后,他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1960年11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入伍后表现突出,沈阳军区前线报开辟了“向雷锋学习”的专栏。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雷锋晋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他因事故不幸殉职。1949年8月,湖南解放时,小雷锋便找到路过的解放军连长要求当兵。连长没同意,但把一支钢笔送给他。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保送他免费读书,后来加入少先队。1956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