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试行 )一、总则(一) 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以下简称: 能力提升工程 ) ,规范引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试行 ) (以下简称: 课程标准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类似培训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二)课程标准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差异,旨在满足不同学科(领域) 、不同起点教师的能力提升需求,推行“ 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教师培训选学机制,确保按需施训。(三)课程标准要求实施主题式培训,强化任务驱动,突出实践导向,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促进各地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推行网络研修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推动教师学用结合。(四)课程标准依据能力标准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