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智慧校园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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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广广州州医医学学院院新新造造校校区区一一期期智智慧慧校校园园智智能能化化工工程程施施工工专专业业承承包包招招标标公公告告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4 年 3 月2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智慧校园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根据穗发改201212 号文、穗规地证2011131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智慧校园智能化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智慧校园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招标单位:

2、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81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工、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东侧,番禺氮肥厂南侧,谷围新村以北,思贤村以西,与大学城华工、广药校区隔江相望。四、项目概况: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48361 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校区教学楼、解剖楼、图书馆及校园广场等区域智能化系统。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3、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48361 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校区教学楼、解剖楼、图书馆及校园广场等区域智能化系统。招标内容包括校园信息发布系统、课室视频监控系统、课室教学录播系统、四六级听力考试课室红外接听系统、多媒体会议(含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PBL 教室系统、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语音课室教学系统、计算机课室教学系统、专业录播系统、虚拟演播系统、多媒体教学中央控制管理中心机房建设、网络中心机房软硬件平台建设、校园网出口搭建、自助打印系统、云计算管理平台、图书馆专用设备、校园大屏幕显示系统等系统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

4、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3、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招标范围和现场实际情况等,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和综合合价项目包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材料设备(软件、工具、备品备件) 、包系统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包软件开发、包工期、包3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测试和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合调试、包系统试运行、包验收(包承包范围内符合穗建质监字200820 号要求的验收) 、包移交、包系统维护、软件升级、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包安防系统专项验收配合、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对承包范围内其他相关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

5、务内容等。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49862232.01 元。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3 月 24 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3 月 25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30 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

6、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

7、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4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 ; 6、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 (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

8、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第4 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 ,完成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

9、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

10、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诚信分排名中的“平均分”为准。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

11、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平均分。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

12、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 ,投标申请人如

13、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电话:020-22905681,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6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0-007-1 招

14、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19 日7附件一: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智慧校园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 3 月8重要提示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

15、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 ,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 、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四、投诉时

16、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9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通用条款号:1.4.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通用条款号:1.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5.2

17、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现文:1.5.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

18、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二日内再次提交审核。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0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 号)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

19、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本项目招标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4.1 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

20、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份数见招标公告。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5.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1.5.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5.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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