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 公 室 文 件桂绩办发201640 号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和专项满意度评价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自治区有关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现将2016 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和2016年度设区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美 丽广西” 乡村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满意度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绩 效 考 评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2016 年 9 月 8 日 2 2016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为了做好 2016 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设区市社会
2、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对象、主体和方式(一)评价对象14 个设区市。(二)实施主体社会评价工作在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绩效办牵头,会同各市和自治区各相关单位参与实施。主要 邀 请 各 级 领 导 以 及 各 设 区 市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各 类 企 业人 士 ,基 层 干 部 以 及 普 通 群 众 等 不 同 类 型 群 体 进 行 满 意 度 评 价 。(三)评价方式根据设区市实际,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针对不同的评价主体设置不同的评价内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对各设区市进行评价。1.电话访问。整改专项评议和年度综合评议
3、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进行。从各设区市提供的相关群体电话号码以及本市公共电话号码簿建立样本框,由自治区绩效办委托专业民调机构,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采取分层配额、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电话访问。2.问卷调查。领导评价和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度综合评 3 议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按要求收集提供相关评价主体信息资料,由自治区绩效办组织协调,会同各市、自治区有关单位或委托专业民调机构,通过无记名问卷方式,重点邀请各级领导、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行政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等作出评价。3.网上评议。社会公众登陆广西绩效考评网( http:/www.gxjx. gov. c
4、n/gxjx/)或 向 自 治 区 绩 效 办 社 会 评 价 专 用 邮 箱()发 送 电 子 邮 件 对 各 设 区 市 进 行 评 议 。自 治 区 绩效 办 牵 头 对 公 众 反 映 的 意 见 进 行 梳 理 汇 总 后 ,纳 入 社 会 评 价 意 见 ,一 并 向 被 考 评 单 位 反 馈 ,网 上 评 议 不 计 入 总 分 。二、项目、内容和样本社会评价分为领导评价和民意调查两部分,分别占年度绩效考评总分 5%和 20%的权重。主要是对各设区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民生建设、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成效及其履职过程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进行满意度评价。全区参与设区市
5、社会评价的设计总样本量约 18830 个,其中,领导评价样本量约 100 个,民意调查样本量约 18730 个。各类型评价主体的设计样本量及分值权重分配如下:民意调查(200 分)年度综 合评议(90%)城乡居民(65%)评价主体及分值权重领导评价(50 分)整改专项评议(10%)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企业人员(20%)村委社区工作人员(15%)普通城乡居民(30%)为民办事项目受益群众(20%)各市设计样本量(个)100 150 50100 300 200500 300900 150 4 (一)领导评价1.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各设区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促进本地改革发展的成效
6、(详见附件 1)。2.样本分布。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秘书长以及自治区有关直属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约 100 人(详见附件 2)。(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评议和年度整体绩效的综合评议两个部分组成,评议结果分别占民意调查分值 10%和 90%的 权重。1.反馈问题整改的专项评议(1)评议主体及评议内容。主要是回访上年度提出意见建议的社会公众,对各市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评议公开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 3)。(2)样本分布及评价方式。每
7、个市整改专项评议的设计样本量 150 个。民调机构负责梳理在 2015 年度社会评价提出意见建议的各类群体,建立评价样本框,由 CATI 系统从中随机抽选样本进行电话访问。2.年度整体绩效的综合评议(1)评议内容。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人员、城乡居民 3 类群体,对本市年度整体绩效状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议年度工作落实、项目民主决策、议案提案办理、经济社会发展、 5 人民生活改善、服务态度改进等方面的情况。(2)样本分布及评价方式。每个市综合评议的设计样本量平均约1400个。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100个(根据各市代表委员数及当年提出意见建议人数确定)。邀请本年度提出提案议案及意
8、见建议的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问卷调查(详见附件4)。企业人员200个。自治区工信委、工商局、工商联、投资促进局提供各设区市外来投资者、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企业人员信息,各设区市提供本市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业人员信息组成企业人员样本框,由CATI系统从中随机抽选,按实际访问的样本量平均分配后分别使用企业人员电话访问 表 A卷 和 B卷 进 行 电话 访 问 (详 见 附 件 5、6)。样 本 应 均 衡 覆 盖 各 种 类 型 、不 同 行 业 、不 同 规 模 、不 同 层 次 的 企 业 人 员 。城乡居民6501150个。城乡居民样本框由各市各单位按要求提供以下三部分人员信息组成:村
9、委社区工作人员样本框由各设区市提供本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村委、社区居民委工作人员信息组成;普通城乡居民样本框由CATI系统使用公共电话号码簿或本地手机号码段随机抽选组成;为民办实事受益群众样本框由各设区市以及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水库移民局、农机局等责任单位按提供相关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受益群众信息组成。城乡居民的设计样本量原则上按2015年末各市常住人口约0.2的比例进行分配: 6 南宁 柳州 桂林 梧州 北海 防城 港 钦州 贵港 玉林 百色 贺州 河池 来宾 崇左 合计常 住 人 口(万人) 698.61 392.27 496.16 299.94 16
10、2.57 91.84 320.93 429.37 570.72 359.67 202.59 347.68 218.20 205.45样 本量(个) 1550 930 1150 750 650 650 750 1000 1250 950 650 850 650 650 12430村 委 、社 区 工作 人 员 500 280 360 210 200 200 210 300 400 250 200 300 200 200 3810普通城 乡居民 900 500 640 390 300 300 390 550 700 550 300 400 300 300 6520受益群众 150 150 150
11、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2100上表中各市城乡居民的最低配额为 650 个,村委、社区工作人员最低样本量为 200 人,普通城乡居民最低样本量为 300 人,受益群众样本量均为 150 人。受访者应均衡覆盖所辖本市各个县(市、区),按设计样本平均分配后,分别使用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A 卷、B 卷、C 卷、D 卷、E 卷、F 卷(详见附件7、8、9、10、11、12)对符合甄别条件的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三、程序步骤社会评价工作从2016年9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2月结束。具体安排为:(一)样本收集2016年9月下旬,各市和自治区各有
12、关单位严格按要求收集整理并初步审核后,提供参与评价各类群体的信息资料,由自治区绩效办会同民调机构进行汇总审核,避免重复调查,分项建立设区市社会评价样本样本框。各市各单位还要根据审核情况,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评价样本框。 7 民调机构负责梳理上年度社会评价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各类群体资料,按要求纳入各市评价样本框。(二)宣传展示绩效管理成果1.展示年度工作绩效。2016年10月开始,各市在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开设绩效展示专栏,将本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以及工作措施、成效亮点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工作成效,着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发布评价公
13、告。2016年10月中旬,在自治区、市两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发布自治区统一制作的社会评价公告(详见附件13),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发布时间至少持续两周。3.公布整改情况。2016年11月上旬,各市在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报纸上公布本市上一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尤其是社会评价中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展示存在问题、责任措施、工作进展、整改效果等。(三)组织实施1.细化要求。2016年9月下旬至10月,自治区绩效办牵头做好社会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会同专业民调机构进一步修改完善社会评价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明确实施方法和纪律要求。民调机构负责对相关工作
14、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掌握工作要求。 8 2.绩效分析。2016年12月,各设区市根据本市年度绩效目标落实情况,主要从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充分展示本市领导班子的领导力、执行力、协作力、创新力和总体工作业绩,撰写不超过1400字的材料,形成年度绩效分析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自治区绩效办。3.调查实施。2016年10月起,自治区绩效办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评议,整理网络及邮箱收到的评价意见和建议;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实施电话访问;2016年11月开始实施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卷调查工作;2017年1月初,自治区绩
15、效办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工作要求,分发评价材料,委托区直各单位协助实施领导评价。4.监督抽查。在社会评价期间,自治区绩效办会同自治区纪委,重点整治打压民意,不让群众说实话的歪风,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党员干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的请拨077112388;举报其他行为的请拨07712813772),受理群众对评价实施工作的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社会评价工作全程公开,各级各部门可对实施全程进行有序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自治区绩效办还将组织各市、区直各有关部门,通过随机抽选、重点监控的方式,并结合年终察访核验工作,对社会评价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抽查。(四)汇总反馈
16、1.回收汇总。领导评价表由自治区各单位按原发放渠道回收 9 并封装,于2017年1月上旬前投入自治区绩效办设置的领导评价表专用回收箱。自治区绩效办会同民调机构开箱清点后,移交民调机构统计汇总。民调机构于2017年2月初将领导评价汇总结果送自治区绩效办审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价问卷以及各类群体的电话访问结果由相关专业民调机构负责统计汇总,形成相关分析报告,与梳理后的意见建议,一并于2017年2月初送自治区绩效办审核。2.审核结果。自治区绩效办审核民调机构提交的评价结果后,分别汇总领导评价与民意调查得分,并按以下公式折算后计入各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社会评价得分领导评 价 得 分5% (专
17、项 评 议 得 分 10% 综 合 评 议 得 分 90%) 20%监督抽查扣分。监督抽查扣分主要包括如下情形:(1)凡未按时间和格式要求提供样本,数量、人员类别及构成未达要求,未经审核把关、有效号码低于90%,故意提供重复、混乱号码(除办公电话)等情形的,扣1分;由此导致调查工作延误的,扣2分;最高扣3分。(2)未按要求发布评价公告、公示整改情况、展示年度绩效的,每发现一种情况扣1分,最高扣2分。(3)抽查发现故意筛选、隐瞒调查样本的,扣5分。(4)未按要求实施问卷调查或配合开展电话访问工作,存在开会布置、预先招呼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强迫、指使、授意受访者违背意愿填写问卷、回答调查内容等违反工
18、作纪律和程序规定情况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扣减相关项目得分,直至扣完全部 10 社会评价分值。3.反馈结果。自治区绩效办综合汇总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后,将社会评价得分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一并向各市反馈,督促各市认真分析,加强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附件:1.2016 年度设区市领导评价表2.参与设区市领导评价的范围3.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电话访问表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卷评议表5.企业人员电话访问表(A 卷)6.企业人员电话访问表(B 卷)7.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A 卷)8.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B 卷)9.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C 卷)10.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D 卷)11.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E 卷)12.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F 卷)13.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 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