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54007 上传时间:2018-10-19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8 号),建立健全我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我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严格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核心,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各级各

2、部门河湖生态环境管理责任。 (二)目标任务怀柔区河长制涉及全区流域面积 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64条,以及京密引水渠、怀柔水库和 11条平原地区重要排洪河渠。按照“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2016 年实现区级、镇乡级2“河长制”全覆盖,河湖基本实现“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违法排污、无明显臭味、无新增违法建设”的“五无”目标,河湖及两岸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彻底改善,主要河湖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目标,实现新城地区污水处理率 95%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 85%以上,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 100%。二、工作机制(一)建立

3、“总河长”制设立怀柔区“总河长”和“副总河长” 。区长担任“总河长”,为全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河长” ,为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调度,协助总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怀柔区“总河长”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负责落实区“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决策部署,具体开展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总河长”制组织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二)市管河湖工作机制我区境内的市管河湖为潮白河、京密引水渠和怀柔水库。市管河湖设区、镇两级“河长”和“河长助理” 。区级3“河长”由区政府分管

4、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对镇级“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镇乡级“河长”由河湖属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管河湖“河长助理”由潮白河管理处和京密引水管理处主任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三)区、镇(乡)管理的河湖工作机制区级河湖按照怀河流域和白河流域设立 2位区级“河长” ,分别由主管水务和环保工作的 2位

5、副区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镇乡和有关单位对本流域内河湖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落实责任、监督、考核和管护资金,对镇乡“河长”和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区级“河长”设立区级“河长助理” ,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镇乡级“河长”由河湖属地镇乡政府行政一把手担任,4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河湖及周边垃圾收集、污水排放源头治理等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其辖区内北台上水库及其周边河湖水面,示范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担任本辖区“河长” 。负责组织协

6、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河湖及周边垃圾收集、污水排放治理等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其辖区内牤牛河,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担任本辖区“河长”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河湖及周边垃圾收集、污水排放治理等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镇乡“河长”设镇乡级“河长助理” ,由各镇乡及各管委会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协助镇乡“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镇乡级“河长助理”名单报区“总河长”办公室备案。(四)日常管理工作机制1.建立“河长”定期巡查机制。 “总河长” 、 “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 1次巡查

7、,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 1次巡查,镇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开展 1次巡查。2.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区“总河长”根据实际情况定5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副总河长” 、区级“河长” 、区级“河长助理” 、镇乡 “河长”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区“总河长”办公室牵头制定“河长制”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区级“河长”要加强对镇乡“河长”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工作要求(一)落实“三查”责任1.严查污水直排。各级“河长”要认真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

8、公众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污水直排现象,遇有违法排污行为立即上报处理。2.严查垃圾乱堆乱倒。乡镇“河长”要查清辖区内河岸两侧垃圾乱堆乱倒原因,划分管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现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要切实查清责任,及时有效处置。3.查清违法建设。乡镇“河长”要排查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对各种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圈占河湖水面擅自筑堤筑坝进行渔业养殖、影响行洪的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台账,杜绝新增违法建设。(二)落实“三清”责任61.清河岸。以治理脏、乱、差、违为重点,开展河道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清理垃圾乱堆乱放,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清理圈占河滩

9、河岸、私垦乱建等各种毁坏绿植行为,关停沿河严重污染河湖环境的小工厂、小作坊、废品收购站、及砂石加工厂。逐步拆除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实现河岸整洁。2.清河面。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打捞水闸、桥梁、泵站、水岸平台等河道主要节点两侧河面漂浮物,加大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实现河面清洁,防止出现大面积水华。3.清河底。清除河道内各种垃圾、违章建筑,清除为进行渔业养殖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堆筑、砌筑的堤坝以及擅自设置的拦河渔具等阻水障碍物,实现河中无障碍物,行洪畅通。(三)落实“三治”责任1.治理黑臭水体。开展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台账,制定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布,2017 年

10、底消除新城地区和主要镇区附近黑臭水体。 2.治理河湖点面源污染。一是溯源治污。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以河湖排污口为基础,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治理、疏堵结合、联动共治”的原则,分别通过执法查处、临时截污和导入污水干网等方式逐个7污水口制定切实科学可行方案,落实村、社区、企事业治理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二是逐步关停河道两侧禁养区的畜禽、水产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畜禽、水产养殖场,加强现有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3.治理河湖两岸生态环境。按照怀柔区农村环境保洁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湖及周边环境保洁实施属地管辖,镇乡“河长”应加强河道保洁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在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及河湖周边地区

11、实施环境卫生保洁,全面提升河湖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总河长”办公室负责制定怀柔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 ,建立奖惩机制,对各级河湖生态环境“三查、三清、三治”落实情况实施考核,作为对镇乡环境卫生考核的重要指标。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环境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镇乡政府、河湖管理部门实行季度检查通报、年底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区政府对各镇乡政府、河湖管理部门绩效考评和拨付管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区环保、市政市容、公安、财政、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农业、城管执法监察等部门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各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加8强统筹协

12、调,建立强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二)落实管护经费按照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测算,区、镇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资金要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统筹予以保障。(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在河岸湖岸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聘请群众或志愿者担任河湖监督员,接受公众监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附件:1、怀柔区“河长制”组织机构名单2、怀柔区“河长制”任务分工表9附件 1怀柔区“河长制”组织机构名单一、总“河长制”总 河

13、长:常 卫 区 长副总河长:鲍晓健 副区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张书远 区水务局局长二、区级“河长制”区级河长:鲍晓健 副区长王 弢 副区长区级河长助理:张书远 区水务局局长 李永华 潮白河管理处主任刘延安 京密引水管理处主任三、镇乡“河长制”镇乡河长:田墨华 怀柔镇镇长宋霁朋 庙城镇镇长彭玉柱 桥梓镇镇长孟海龙 九渡河镇镇长孙 逊 渤海镇镇长于永慧 雁栖镇镇长10张茹莘 怀北镇镇长田 杰 北房镇镇长温春霞 杨宋镇镇长王 琦 宝山镇镇长赫金峰 琉璃庙镇镇长张海玉 汤河口镇镇长于德利 长哨营满族乡乡长彭兴思 喇叭沟门满族乡乡长朱 刚 泉河街道办事处主任曹 岩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福枢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彭明祥 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