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桥梁施工监测技术服务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 标 代 理 机 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 制 日 期:二一五年十月2总 目 录第一章 投标 须知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6(一)总 则 .6(二)招标文件 .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0(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12第二章 评标办法 .1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14(一)总则 .14(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16第三章 合同条款 .2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2、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桥梁施工监测技术服务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4 2.2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5 2.2 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6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8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9 13.1 招标控制价按相关收费办法计算的
3、监测招标基准价为 174 万元,下浮 20%作为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139.2 万元。投标人根据有关收费办法自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10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4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1 16.1 投标担保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2.7 万元人民币。1、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3、 、投标单位必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有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
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凡使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分两个步骤进行:(1) 、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按次汇入该账户。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汇款到帐情况。(2) 、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报名后至开标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帐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对于基本户保证金,投标人可上网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有问题,可持银行汇款凭证到中心核对。项目完成后,交易中心按招标人要求自行将其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基本户。咨询电话:28866000-4-0上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上公布为准,投标
5、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开标前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12 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13 8 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7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84642038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4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2 部分合订成 1 册。15 17.118.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包括资技
6、术部分和经济部分):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4 份副本。正、副本投标文件一起封包,共计 1个包封。5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6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 日 时截止时间:2015 年 日 时17 20.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 室18 26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19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0 评标委员会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
7、的专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人及 1 名业主专家,共5 人组成。21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22 33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15 天内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15 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23 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标书送达、开标、评标
8、、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9 个阶段。6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 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招标代理”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
10、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7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
11、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答疑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
1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84642038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3、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4 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4、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采用以下何种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列明。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经济部分组成,
15、技术部分、经济部分装订成一册,不需要独立装订成册。11.2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1)技术标投标函(按照第四章的格式)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一般情况表(须同时附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认证合格证书) ; 投标单位简历表;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监测设备(若为自有设备应提供购买发票) ; 投标单位 2010 年 1 月至今承接过类似监测业绩(须提供监测服务合同
16、或中标通知书) ; 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复印件。(3)基坑施工监测技术方案。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1)经济标投标函(按照第四章的格式) ;(2)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按照第四章的格式,不作为废标条款)。11.4 投标文件(包括技术部分、经济部分)用 Microsoft Word 和 Microsoft 9Excel 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
17、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未提供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拟定。13投标报价13.1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应是投标须知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价。1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成果深度、服务期、人员和工作量等,确定监测工作的方法、设备以及费用等,考虑工作量变化的风险、各种不确定因素,以本企业的优势和承受能力,按照市场价格态势结合自身实力和现场踏勘情况合理报价。本项目已考虑因工程变化和项目单价调整而导致
18、试验监测费用的调整。13.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的考虑。13.4 承包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方式完成承包工程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13.5 投标报价:按相关收费办法计算的监测招标基准价为 174 万元,下浮 20%作为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139.2 万元。投标人根据有关收费办
19、法自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13.6 参考计费依据:穗建造价【2013】29 号文、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 号) 、 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监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21490 号) 、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4428 号)等。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
20、投10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16.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
21、息为准。16.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16.6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16.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6.2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6.6.3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22、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17.5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17.6 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