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调研报告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研究室把 “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组成课题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近半年时间里,比较全面地回顾和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践与体会,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课题组专程赴广州、宁波等地人大学习考察,又深入到南岗区、香坊区、双城市等区、县(市)进行调研,学习省外和本地区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分析研究了影响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的一些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初稿。现将调研中形成的观点和建议作如下报告。 一、对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现状分析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都将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不断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比较好的经验。特别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共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1项,作出决议、决定37项,听取了5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评议了29个政府组成部门和34名“一府两院”负责工作人员,其中包括4名副市长和1名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