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与建议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在发展当地经济中作用的提高,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一些地方已经就此进行专门立法,将切实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尽管如此,侵占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相当普遍和严重,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具体来看,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投资经营权得不到保障 案例1(资料来源:中国私营经济年鉴XX年版,p.387。):收购之后难经营 据安徽省工商联等部门的调查,1998年9月,民营企业马鞍山海天集团与市化工局签订合同,海天集团以1620万元抵付1416名职工安置费收购原破产企业马鞍山橡胶厂,成立海橡公司,同年12月恢复生产。在700多名上岗职工中,绝大多数不愿成为“打工仔”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近300人不愿或没有上岗。在公司通知、通告无效的情况下,自次年6月停发这些未上岗工人的工资,由此引起了少数人殴打公司领导、拦堵205国道的恶性事件。事发后,该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协调指导小组的意见,补发了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