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备案一、设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市本级对本辖区范围内对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备案三、行政审批条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第十二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
2、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第二十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禁止性要求:无五、适用范围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备案的招标人六、受理机构:贺
3、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八、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九、申请材料1. 贺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文件送审表及所申请事项的相应材料 十、办理基本流程:见附件 1十一、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2 个工作日。十二、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贺州市政务中心一楼联合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春冬)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夏秋)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十四、相关材料示范文本:无十五、结果送达:当场送达十六、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4-5136817、0774
4、-5136715投诉电话:0774-5136873附件 1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5 日;承诺办结时限:2 日)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经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级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管的,告知向有职责的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经办人审查(限 1 个工作日)负责人审核(限 1 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申请人附件 2贺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文件送审表备案文件名 称1、 XXXXXXXXXXXXXXXXXX ;2、 ;3、 。名称 贺州 XX 小
5、区所属项目 编号 HZZJZB 工字 号业主单位名称 贺州 XXX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贺州 XXXX 建筑有限公司送审单位意 见同意将上述文件(共 件,附后)报送备案。招标代理员(签名):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 见同意备案。经办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一式 3 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单位各 1 份。2、本表适用于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邀请函及复函、邀请投标人资质审核情况说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文件、招标补遗、市财政局预算造价确认函、市财政局项目评审意见书、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登记表、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公告、招标报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合同等备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