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1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445200-201805-155040-0001 广 东 和 盛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揭 阳 分 公 司2018 年 6 月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目 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3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6第三部分: 谈判需知11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1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
2、格式25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第一部分谈 判 邀 请 函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4谈 判 邀 请 函各供应商: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揭阳市引榕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0-201805-155
3、04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1,468,500.00 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2、项目地点: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3、完工期:90 天4、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谈判文件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五、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 9:00-16:30(工作时间)2、报名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
4、司揭阳分公司)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18 年 6 月21 日 17 时 00 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22 日 9:00 至 17:0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注 14:30 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
5、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谈判评标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十、谈判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引榕工程管理处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5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347487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
6、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陈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十二、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663-8275777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2018 年 6 月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6第二部分采 购 项 目 内 容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
7、公司 7采购项目内容一、报价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供应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建造师必须为一级),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揭阳市以外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单项诚信信息登记(原办理年度诚信信息登记有效); 6、由于本项目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各潜在供应商利益,供
8、应商须在报名前派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携带对应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自行踏勘现场,并领取由采购人盖章的踏勘现场证明书;7、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内有效);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二)技术要求:1.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量清单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部分总预
9、算表工程名称: 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万元)设备购置费(万元)独立费用 (万元)合计(万元)占静态投资比例(%)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97.69%1一 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97.69%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8二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2.31%1 四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0.34%2 十 安全生产措施费 1.18%3 十一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0.79%五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1 建设管理费2 招标业务费(见附表计算)
10、3 经济技术咨询费4 工程建设监理费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6 联合试运转费7 生产准备费8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9 工程勘测设计费10 其他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100.00%基本预备费静态投资 100.00%建筑工程预算表工程名称: 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采用定额 单价编号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一 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一)北干渠5+2007+700(长2.5KM)1. 人工挖柱基础土方 土类级别 类 m3 408.72 Y01027 2. 绿化带土方填筑(原土) m3 408.72 Y03122 3. 绿
11、化带土方填筑(外购土) m3 966.78 Y03122 4. 外购土 m3 1140.8 5. M7.5 水泥砂浆砌MU7.5 砖 m3 192. Y03108 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96. M10 水泥砂浆抹面 平均厚度 2cm 平面 m2 2879. Y03110 7.C20 混凝土基础 胶轮车运混凝土 运距200mm3 360.72 Y04114;Y04251;Y04266 8. 预制 C30 混凝土柱及制安 运距 5KM m3 97.7 Y04185;Y04149;Y042
12、51;Y04265;Y04175 9. 立柱钢筋加工与安装 一般钢筋 t 11.5 Y04234 10. 柱基础砼模板 2404.8 Y05001 11. 浸塑钢丝隔离网(高 1.8M) 8443.26 A6-31 12. 立柱油漆(3 遍) 1803.6 A16-178 13.栽植秋枫(胸径68CM,高22.5M)株 625. Y09045 14. 渠岸草皮护面(狗牙根) 5012.5 Y09002 15. 全面整地 机械施工 土类级别 类土 h 0.31 Y09155 16. 水功能区警示牌 块 84. 17. 检修过道门(70*1800) 个 84. 合 计 元 临时工程预算表工程名称:
13、 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采用定额 单价编号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0 四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0 一)施工工棚、仓库 0 1. 施工工棚、仓库 50. 十、安全生产措施费 元 0.012 十一、其他临时工程费 元 0.008 合 计 元 0 2.主要材料使用要求:主要的材料、设备应具有合格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3.项目特殊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90 天。2.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14、现行验收标准,达到为合格等级以上。揭阳市引榕干渠饮用水源地双河段生态隔离工程项目 445200-201805-155040-0001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10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有关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现场监理工程代表的监督检查。4.总包及分包规定: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工程保修期按工程质量有关要求,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1)质保期、质保期内的维修和维护按水利工程有关规定执行2)竣工验收按政府采购项目和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程序进行7.付款方式: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5%,工程进度款拨付至合同价款 8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验收结算后支付至 100%8.承包方式: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9.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按工程量签证为准。10.其它要求: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修理返工,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