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业务电话:0858-6807277,监督电话:0858-6807333(监督电话为市级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监督电话,不能与咨询电话相同)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6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
2、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固定经营加工场所证明材料.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2 -2.权限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业务电话:0858-6807277,监督电话:0858-6807333(监督电话为市级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监督电话,不能与咨询电话相同)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
3、期限:6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
4、行政许可决定- 3 -3.出售、收 购、利用国家二 级保护陆 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业务电话:0858-6807277,监督电话:0858-6807333(监督电话为市级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监督电话,不能与咨询电话相同)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6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5、,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 县级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报告目的和方案的材料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4 -4.出售、收 购国家二 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业务电话:0858-6807277,监督电话:0858-6807333(监督电话为市级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监督电话,不能与咨询电话相同)法定期限
6、: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6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 县级林业部门
7、审核同意报告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5 -5.引种相邻省审定的主要林木良种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业务电话:0858-6807277,监督电话:0858-6807333(监督电话为市级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监督电话,不能与咨询电话相同)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6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8、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 相邻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发给的林木良种审定证书 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6 -6.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业务电话:0858-6807277,监督电话:0858-6807333(监督电话为市级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监督
9、电话,不能与咨询电话相同)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6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
10、提交的申请材料:1. 证明其对狩猎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7 -1、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六盘水市森林公安局 业务电话:0858-8201242,监督电话:0858-8202283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
11、,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8 -2、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六盘水市森林公安局 业务电话:0858-8201242,监督电话:0858-8202283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
12、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9 -3、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
13、森林资源管理科 业务电话:0858-8201242,监督电话:0858-8202283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
14、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10 -4、对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 滥伐的林木的 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六盘水市森林公安局 业务电话:0858-8201242,监督电话:0858-8202283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