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调查XX年9月XX年,我县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我县税费改革前XX年农民税费负担为7260万元,人均为63.60元,税费改革后XX年农业税为2677万元,人均为23.45元,减负率为63.1%。这次税费改革,对于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绝大多数农户在税费改革中受益。但税费改革后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一、税费改革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问题及成因(一)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困难。税费改革往往导致乡村可用财力进一步减少,乡村组织的运转困难明显增大。乡村财力存在缺口,村委会基本开支难以维持。目前一个村的基本开支项目有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等。税费改革前,这些费用主要靠村提留来支付,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大幅度减少。我县税改前XX年全县村级“三提”收入共1113万元,税改后XX年新的农业税附加只有441万元,减少幅度为60.4,平均每个村减少收入8125元。现在大些的村的农业税附加有1万元左右,多数村只有几千元,一些计税面积较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