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迎下载常熟理工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论抵押权的顺位刘敏(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教学部,拉萨850007)摘要:抵押权的顺位是抵押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其表明了重复抵押中数个抵押权人相互之间的先后关系。抵押权顺位存在顺序固定主义与顺序升进主义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两者各有优劣之处。为完善我国现行抵押权顺位制度,在继续坚持采用抵押权顺序升进主义立法模式的基础上,也可以考虑增设空白担保位置制度。关键词:抵押权顺位;固定主义;升进主义;空白担保位置制度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794(2012)07-0070-04同一个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法律上应规定一定的标准,并以此标准确定该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次序如何,此即为抵押权的顺位问题。那么,先顺位的抵押权因实现抵押权以外的原因消灭时,后顺位的抵押权是否依顺序升进呢?国外立法例上主要有两种模式,即顺序固定主义和顺序升进主义。在理论界,学者们大多认为顺序升进主义是我国确定抵押权顺位所采取的原则,但我国物权法对此却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日益频繁,我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