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 湾 医 疗 机 构 卫 生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CXZB-2018-CG-031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招标代理人: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六月- 1 -目 录投标邀请函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 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格式22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2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0附件 1开标一览表72附件 2 评标方法73- 2 -普湾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投标邀请函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对普湾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一、项目编号:CXZB-2018-CG-031 二、招标内容: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三、本项目采购预算:184.7 万元。预算控制价: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 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完成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 2018年 7月 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 、 “信用大连”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 年 6月 21日起至 2018年 6月 28日止每天 8:3011:30、13:0016:3
4、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 1-3号)。六、报名要求: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3 -“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打印回执码”2、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 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 CA签章。4、CA 锁办理流程: http:/ 元/本,售后不退。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 年 7月
5、 12日 9:00至 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 年 7月 12日 9: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 年 7月 12日 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一、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宁宏利 冯飞 电 话:041187697779- 4 -传 真:041187673215地
6、 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 1-3号-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普湾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XZB-2018-CG-031 2 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3投标保证金额:36000 元人民币。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用户名: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439800104
7、0001529行号(跨行):103222037202-转金庭分理处行号(本行):103222039802开户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金庭分理处如网银没有金庭分理处请找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联系人:罗丽娜 联系电话:0411-87673215 注:并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注明字样:“CXZB-2018-CG-03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
8、证金同地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予以退还,异地将以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办理退领时须提交供应商本企业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3)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天安国际大厦 48层、电话:0411-39917759、传真:0411-39917780。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日5纸质文件副本四份,
9、电子光盘一正三副,纸质文件与电子光盘分别单独封装在密封袋内。- 7 -1、对于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应规定: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投标人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2、需要对投标文件设置目录,并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必须相对应。3、纸质投标文件须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4、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 d
10、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 dltf和 ndltf,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 ndltf格式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6、供应商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 文件格式,开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 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7、供应商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单位 CA锁签章,无投标单位 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8、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 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CA 锁办理通知:ht
11、tp:/ 年 7月 12日 9:00 至 9:30) ,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 年 7月 12日 9:30时(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 年 7月 12日 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 8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
12、项目完成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 2018年 7月 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 、 “信用大连”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采购预算:184.7 万元。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其他要求: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
13、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12项目要求:(一)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90个日历日内。(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13付款方式:本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格的 90%;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14招标代理费按照关于印发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金财发20122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财政统一支付。如果中标价格过高(经测算,中标价加上应付代理
14、服务费超出采购预算) ,则招投标代理费改由中标单位支付。- 9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日内。(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本项目初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格的 30%;项目开发结束;并验收合格后 1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格的90%;,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
15、%)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完成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 2018年 7月 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 、 “信用大连”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
16、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参 加 投 标 。3.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