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表单位名称 (公章)单位代码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邮政编码填报日期: 年 月 日2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计量法 、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 、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2、封面编号: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机构根据申请备案区域顺序自行编号。3、表 1 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照强检计量器具目录将本单位的强检计量器具填入本表。强检计量器具备案表共十一项,其中 1、2、3、4、5、6、8 项由申请单位填写,7、9 项由检定单位填写,10 项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填写。其中项种号:是指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所列的项别号、种别号。由五
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最高计量标准则注“标” ;出厂编号或位号:指器具的出产编号(器号) ,没有出产编号填写单位资产编号。属于定位管理的写位号;用途:指用于最高计量标准(a) 、贸易结算(b) 、安全防护(c ) 、医疗卫生(d) 、环境监督(e) 、执法监督( f)六个方面。填写a、b、c、d、e、f 字母。计划检定日期:由检定单位根据周检计划的安排填写;4、表 2 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变更记录,由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填写,于每年的 12 月 30 日前报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5、表 4 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表,使用单位应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录中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计量器具填入本表。6、本表一
3、式三份,所在市、县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单位各一份。7、需使用本表电子表格请登入三明市质量信息网3(WWW) 。 4表 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1 2 3 4 5 6 7 8 9 10 11项种号 计量器具名称准确度型号及测量范围 出厂编号及位号 用途检定周期(月)最后一次检定日期 计划检定日期 检定单位 备注5表 2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报表申请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承担检定单位意见(公章) 年 月 日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备注6三 明 市 强 制 检 定 计 量 器 具 承 诺 书1.本单位已通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界定范围及其检定要求。2.本单位保证在申请强制检定工作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表真实、准确,如有瞒报虚报行为,一切责任由本单位承担。特此承诺。承诺单位:_(单位盖章)经 办 人:_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