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物价检查所部门职责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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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桥西区物价检查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建议 收费科1落实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监测市场物价动态、分析市场物价趋势,提出对市场物价进行调控的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困难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施价格补贴政策 办公室2贯彻执行价格(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费改革、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收费科落实并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收费科 负责国家和省、市级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确定 收费科3负责对所监测的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及上

2、级部门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负责上级安排的价格调查工作 收费科4 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监督管理 收费科依法调查处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协助调查价格垄断行为。 检查科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 检查科完善 12358 价格举报信息系统,依法办理价格举报案件 检查科5依法组织全区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协助调查价格垄断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办理价格信访事项 检查科指导、监督区直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单位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 收费科、检查科6指导、监督同级业务主管

3、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 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推行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检查科7 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石家庄市桥西区物价检查所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区物价检查所 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监管1 教育收费管理区教育局 对系统内教育收费行为进行行业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区物价检查所 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管2 医疗服务价格 管理区卫生局 对系统内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行业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区物价检查所 对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3 区属二类及以下幼儿园认定区教育检查所

4、 根据省厅文件,负责组织二类及以下幼儿园的评估认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试行)、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基200961 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石发改行费价20161028 号)区物价检查所 负责区属民办学历学校收费标准的监管4区属学历民办中小学校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区属民办学历学校设立申请的批准;负责对经审批的区属民办学历学校违规办学以及对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社会组织、法人和个人擅自从事民办学历教育的,由教育局依法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5、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区物价检查所 负责监督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5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区教育局 负责小学生免费托管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教20158 号)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1 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服务 宣传价格法律制度和方针、政策 办公室、检查科 、收费科 886065862 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水平和效率,畅通群众价格维权渠道。 价格举报中心 886065

6、85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物价检查所(公章)负责本辖区内的收费单位的监管。为切实做好收费监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监管对象各级依法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二、监管内容(一)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二)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实施收费;三、监管方式一是建立收费台账制度;二是认真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三是建立收费报告制度。四是建立完善收费政策跟踪评估制度。五是建立收费单位诚信档案。四、监管程序严 格 按 照 价 格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规 定 执 行 。(一)两人以上执法人员执法,出示执法证件;(

7、二)执法人员对案件事情进行初步调查;(三)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四)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案件调查报告;(五)监 督 检 查 机 构 案 审 小 组 审 理 , 重 大 复 杂 案 件 提 交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集 体 审 理 ;(六)有价格违法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七)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听 取 当 事 人 陈 述 、 申 辩 或 组 织 行 政处 罚 听 证 ;(八)有多收价款的,价格主管部门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并送达;(九)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查 , 重 大 复 杂 案 件 提 交 负责

8、人 集 体 讨 论 ;(十)价格主管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十一)执行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的,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监管措施一是详细记录收费单位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相关信息。二是收费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对本单位执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每年 3月底前,收费单位应按照收费管辖权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收费情况,详细说明各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收费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收费单位收入支出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情况、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上一年度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四是根据河北省价格政策跟踪评估办法(冀价政调20146 号)的规定

9、,每年选取几家重点收费单位,进行政策跟踪评估,评估报告在河北物价网站进行公示。六、监管处理对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加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二、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物价检查所(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为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特制定本制度。一、监管对象本行政区域内执行政府指导价、政

10、府定价的经营者。二、监管内容( 一 ) 是 否 超 出 政 府 指 导 价 浮 动 幅 度 制 定 价 格 的 ;( 二 ) 是 否 高 于 或 者 低 于 政 府 定 价 制 定 价 格 的 ;( 三 ) 是 否 擅 自 制 定 属 于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 范 围内 的 商 品 或 者 服 务 价 格 的 ;( 四 ) 是 否 提 前 或 者 推 迟 执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的 ;( 五 ) 是 否 自 立 收 费 项 目 或 者 自 定 标 准 收 费 的 ;( 六 ) 是 否 采 取 分 解 收 费 项 目 、 重 复 收 费 、 扩 大 收 费

11、范 围 等 方 式 变 相 提 高 收 费 标 准 的 ;( 七 ) 是 否 对 政 府 明 令 取 消 的 收 费 项 目 继 续 收 费 的 ;( 八 ) 是 否 违 反 规 定 以 保 证 金 、 抵 押 金 等 形 式 变 相 收费 的 ;( 九 ) 是 否 强 制 或 者 变 相 强 制 服 务 并 收 费 的 ;( 十 ) 是 否 不 按 照 规 定 提 供 服 务 而 收 取 费 用 的 ;( 十 一 ) 是 否 有 不 执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 的 其 他行 为 。三、监管方式一 是 落 实 上 级 组 织 的 相 关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专 项 检

12、查 , 二是 根 据 举 报 发 现 案 件 线 索 , 进 行 检 查 处 理 , 三 是 对有关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4、监管程序严 格 按 照 价 格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规 定 执 行 。(一)两人以上执法人员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二)执法人员对案件事情进行初步调查;(三)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四)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案件调查报告;(五)监 督 检 查 机 构 案 审 小 组 审 理 , 重 大 复 杂 案 件 提 交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集 体 审 理 ;(六)有价格违法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七)价 格

13、主 管 部 门 听 取 当 事 人 陈 述 、 申 辩 或 组 织 行 政处 罚 听 证 ;(八)有多收价款的,价格主管部门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并送达;(九)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查 , 重 大 复 杂 案 件 提 交 负责 人 集 体 讨 论 ;(十)价格主管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十一)执行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的,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监管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创新检查方法,采取明查暗访、走访调查、查阅举报记录等方法搜集线索;三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乱收费,拒绝或不配合检查或存在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乱收费问题的单位,不仅实施经济制裁,还要通报、公开曝光、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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