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的工作总结一、认真领会文件,精心组织安排实施。我县接到电力价格大检查的文件后,县上领导十分重视,专题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县政府成立了此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兰序武任组长,物价局局长许明生、经济商务局局长周礼强、监察局局长何林、环保局局长叶应和任副组长,成员有刘学荣、王正明及经济商务局、监察局、环保局各一名同志参加。此项检查办公室设县物价局,由王正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检查机构成立后,制定了中江县电力价格检查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大检查的时间、检查范围及内容,检查时限等具体步骤。二、我县电力价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情况的检查1、对四川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情况的检查。我县供电公司划归省电力局管理后,价格政策执行逐渐规范,电价政策执行基本正确。我县执行的各类电价的销售价格虽然正确,但XX年我县高滩子水电厂、石龙电站、通山电站、马安电站、胜利电站、人民渠的星火电站、银河电站卖给四川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上网电价在每千瓦时0.18元-0.2125元,而四川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电价销售,规定销售电价中含政府性基金及咐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共有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