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健康副校长工作制度一、选聘范围和任职条件(一)选聘范围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从事卫生工作人员担任。(二)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热心校园卫生工作,愿意参与青少年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2.具有医学背景,有从事与学校卫生有关的工作经历,符合学校副校长任职资格条件或同等条件,熟悉学校卫生知识,掌握专业技能,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3.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健康副校长”岗位职责相关的管理、指导工作。二、工作职责与任务“健康副校长”主要职责:协助校长督促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协助和指导学校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学生健康生活观念;负责协调学校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的关系,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具体任务包括:1.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指导学校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