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 施 方 案根据人力资源和.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邻水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邻教政xx66号)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定出讨论稿,交全体教师充分讨论后,于xx年12月10日由教代会审议,全票通过,特形成本实施方案。一、考核对象及内容(一)校长。主要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细则由教育局制定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1、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10%)。2、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教育教学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10%)。3、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及上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