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工作总结汇报区紧紧围绕“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攻坚阶段各项关键环节,抓住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效能纪律等重点任务,依形度势充实监督内容,因势利导拓展监督外延,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优势,有力推动全区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工作科学、高效、廉洁、阳光运行。一、实施业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制定区农村集中安置点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各集中安置点成立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执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通过对发现问题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实现业主监督的有效落实,推进基层自治、自理。截止目前,全区开工的9个集中安置点中已有4个安置点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二、实施专业监督,确保安全质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发挥监理公司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监督优势,从技术上确保集中安置点农房重建工程安全、高质推进。现已有2家监理公司通过招投标进入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开展监理。三、实施部门监督,保证科学有序。充分整合调动规建、经商、财政、质监、审计、环保、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