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1号)要求,结合省情和我省XX年、XX年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和范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2021年,我省拟将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扩大到42个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国扶县和省扶县(包括两个移民基地),具体为:皋兰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武都区、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玉门市、瓜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