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改革细节决定成败心得体会关于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经由新近全国人大对33个市县授权的“绿灯法案”,有可能加快。但要看到,这项改革并不容易。早在XX年中共xx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这样一个比较重要的改革目标,到现在转化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样一个范围较窄、较具体的改革,可以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整体上趋于慎重。依笔者之见,全国人大的改革授权固然体现了“依法改革”的新思维,很值得肯定,但从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看,现在的改革部署仅仅是开始,今后改革演进必然产生新的授权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这样几个难题:第一,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分布过于零散,且往往与村庄民宅混杂在一起,不利于集中规划利用。满足城市生活的小型企业适合在城市及其周边布局,而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一定规模,三亩五亩的土地不好利用。制造业的配套企业也需要有一定的集中度,不好分散在村庄。如果零星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做商业住宅开发,就意味着商品房与农民的房屋混合在一起,这就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难题。如果两类住宅的景观反差过大,也会使商品住宅价值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