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对公司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依照此规定执行。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 “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三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保存的文件材料搜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四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对号入座”, 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宗内,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第五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第六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七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八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