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二、适用范围各科室三、内容(一)管理要求1、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麻醉科、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并认真落实其职责。各部门实行的麻精药品实行基数管理,药库、药房、麻醉科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管理,并应保持相对稳定。2、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 理”,同时执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 方、专册登记、专用窗口“六专管理”。药剂科每月组织检查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药剂科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与验收、储存保管、发放、处方的开具与调剂、报损与销毁等规定。.4、对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 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