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完整】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卫生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我省人大常委会也于1998年11月21日正式通过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999年1月1日颁布施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全面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条例作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母婴保健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把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发展计划贵州省母婴保健法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母婴保健工作,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加强了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把母婴保健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计划。一是成立由省至县的政府妇女儿童专门工作机构,二是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即“两纲”,母婴保健的各项工作是“两纲”的重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