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煤炭管理局矿井规范管理经验材料区煤管局“十抓”促建设矿井规范管理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接受交叉检查的6个矿,根据检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建设矿井再次进行自查自改。二是抓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产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矿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指导建设单位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严格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建设期间事故的发生;启封已关闭井巷及旧巷工作由专职救护队执行,并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等程序。三是抓建设矿井设计方案完善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及时查清矿区地质资料,查明采空区及原有巷道情况,并认真领会设计中的全部内容,确因设计与现场实际的差距大,难以实施的,尽快与原设计单位沟通,做好设计变更及审批工作;认真解决并处置资源整合矿井影响市属煤矿安全问题,与相关煤矿建立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准确掌握周边情况,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四是抓资源整合矿井退出机制形成。及时引导部分煤炭资源较差、开采价值不大的建设项目应认真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