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徐 州 市 贾 汪 区 潘 安 新 城 控 制 性 详 细 规划 设 计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贾采公(2018)JSBZ003】采购人 : 徐州市贾汪区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 / 60第一章 投标邀请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州
2、市贾汪区潘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贾采公(2018)JSBZ003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必须为注册独立法人的国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且规划机构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
3、: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工作水平,应具有注册规划师及高级城市规划师资质,有相似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须提供规划编制合同证明(合同须能反映所报项目负责人信息或附件证明)等,且项目完成前不得更换。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诚信徐州”网( http:/)。(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
4、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4 / 60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地点、方式: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30 3
5、、开标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30 4、开标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08 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 87 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 2#楼 9 层 908 室)5、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峰五、采购人(招标人)1、名称:徐州市贾汪区规划局2、地址:徐州市贾汪区辅佐路3、联系方法:0516-690992164、采购项目联系人:皮凤梅 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 87 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 2#楼 9 层3、联系方法:0516-857435994、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峰 2018 年 8 月 30 日5 / 60第二章 投标人须
6、知目录一、总则二、招标三、投标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政府采购合同八、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6 / 60一、总则1. 采购人(招标人)1.1 采购人(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 招标方式2.1 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3.采购人(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4.1 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
7、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2 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本文件约定的设计补偿费除外。二、招标6. 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招标文件说明7.1 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
8、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7 / 60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3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负责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考虑项目设计方案。7.4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7.4.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9、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任何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除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以外,也将第一时间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徐州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箱。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7.5 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7.6 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7.7 投标人的质疑7.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尽力澄清一切疑点。7.7.2 投标人需要
10、澄清的一切问题可传真给招标人(详见投标须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8.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时间均为北京时间。9. 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
1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10. 投标文件的构成10.1 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1. 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1.1 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 12、13,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8 / 60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1.2 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1.3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2.投标报价要求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12.3 采购人(招标人)不支付报价以
12、外的任何费用。12.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5 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 投标货币13.1 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14.2 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4.3 投标人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14.3.2 投标人
13、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14.3.3 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14.3.4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4.3.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4.3.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在合同条款中表述。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 90 天。采购人(招标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 30 天。15.2 采购人(招标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 20 日之前书面通知
14、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确认。15.3 如果采购人(招标人)发出要求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其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投标人不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不会导致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9 / 601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6.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 “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 每份按本章 10 规定编制的投标
15、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16.3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16.4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6.5 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见本章 10.1 的要求。1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要求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开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17.2 上述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7.3 上述封装的投标文件如没有分装,无标识,将作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如上
16、述投标文件无密封或残破导致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17.4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8.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8.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9.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
17、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2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0 / 6023.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18、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3.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3.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开标24. 开标24.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4.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24.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
19、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4.4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24.5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25. 评标25.1 评标委员会组成25.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规划、设计方面专家组成;25.1.2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其余人员不参与评标打分。25.2 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方法:执行本件评标办法约定26.评标办法26.1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