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装配式建筑预售申请审核表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项目名称(所在地块名称)建设单位名称(需盖章)联系人及电话申请预售单体建筑的装配式信息单体建筑楼号审图合格证号及取得时间层数及建筑面积(m2)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出具的计算书中的预制装配率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计算书中的预制装配率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载明的预制装配率是否为成品房根据市政府对关于调整我市装配式建筑指标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请示 (徐建报201827 号)的批示意见,装配式建筑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条件为:预制装配率满足当年度市政府对预制装配率的要求(预制装配率不低于 50%) ,且为成品房的项目。已收到的建设单位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1、 建设单位出具的装配式建筑预售申请 2、 审图合格证 3、 经审查通过的载明预制装配率的装配式设计总说明图纸 4、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出具的预制装配率计算书 5、 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预制装配率计算书 经办人意见处长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章)年 月 日注:1.本表依据徐州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1645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补充通知 (徐政办发2017100 号)制定。2.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依据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苏建科2017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