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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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67 号招 标 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总则 .102招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 .144投标 .175开标 .176评标 .187合同授予 .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9纪律和监督 .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1第三节

2、合同附件格式 .4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4第六章 图纸(另册) .5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3第一章 招标公告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67 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2.2项目地点:延津县魏

3、邱乡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建设工期:施工标段 240 日历天,监理同全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监理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2.7标段划分:施工标段: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围墙大门、消防水池的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围墙大门、消防水池的建设工程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43.1.1

4、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3.1.3 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 2 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 1 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入)。3.2 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3.2.2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

5、的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3 具有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县人

6、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1000 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标段 500 元/ 套,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7月 13日 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路东)。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5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

7、方式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齐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冯先生 电 话:13569811339 电 话:0371-55365979 、133338639668、监督部门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齐先生电 话:135698113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8、:杨先生、冯先生联系电话:0371-55365979 、13333863966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延津县魏邱乡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1.3.2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7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3.1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

9、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3.1.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 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 1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入);3.3具有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负担由此产生的

10、一切费用。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异议后 3 日内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文件(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8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

11、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施工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单位(¥140000.00 元)2、投标押金:投标押金的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投标押金的金额:施工标段: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_/单位( ¥1400000.00 元)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41110104001057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延津县支行投标保证金、投标押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

12、止时间注:1、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项为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保证金”。2、中标单位的投标押金在签订合同后满两个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押金在结果公示期过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回企业,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多余中标价 2%部分退回企业,若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价的 2%,须补足 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9金。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近三年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13、投标 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 U 盘一份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 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内,电子版单独密封;2、 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其它装订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7

14、 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10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全部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1-3 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2%缴纳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

15、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段:柒佰万元整(¥7000000 元)10.2 中标公示1、结果公示期为三日2、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须到延津县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备案。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10.3 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工程基础完工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20%;项目主体完工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50%;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20%;剩余 10%工程款,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10.4 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中标后竣工日期每延期一天交违约金壹万元。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费在 80%基础上再优惠 3 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6 解释权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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