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二、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三、评估内容及要求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四、评估结论及考核标准评估结论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种。基础性指标中的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80,且鼓励性指标得分达到50的为“先进”;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70,鼓励性指标得分在50以下为“达标”;制约性指标任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