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经验今年是清明节作为我国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为确保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市民政局有关意见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副区长马丽英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房山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有祭奠接待任务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分支机构组成人员名单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370214).二,扫墓接待时间2021年3月22日4月6日,共计16天.其中:接待高峰日时间为3月29日3月30日,4月4日4月6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含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祭奠接待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接待方案,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各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