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