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财税工作提质保位的要求,今年我县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为12540万元,比年初计划10940万元增加1600万元,增长14.63,若加上地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与省共享15部分计142万元,实际比年初计划增加1742万元,增长16.13。比上年相比,今年地方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1353万元,增加了1187万元,加上地税个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上划.50(计474万元)和与省共享15部分(计142万元),实际增加了1803万元,增长15.88。元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已完成7539.6万元,为年初收入任务的59.39。同口径比上年同期增加1229.2万元,增长19.48。其中:上划.“两税”完成1176.9万元,占全年收入任务的67.02,同比增长34.9,地方财政收入6362.7万元,占全年收入任务的58.16,同口径比上年增加924.7万元,增长17,平均每月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09万元。上半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8.3,比上年同期增长0.7,计划全年占GDP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