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货物风险转移惯例原则买卖货物风险转移惯例原则买卖货物风险转移惯例原则货物风险转移这个古老而又现代的问题迄今悬而未决。从罗马法的经典巨著法学阶梯出台至今长达1400多年的时间里,货物风险转移一直是各国买卖法或合同法中争议不休的问题。为保持商业惯例和商人习惯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称通则)2021年修订本对国际买卖货物象征交货术语fob、cfr和cif的风险转移界限也不作变更,仍旧采用了“船舷为界”原则。对此,当代买卖法、海商法和国际航运与贸易惯例是如何进行处置和相互予以协调的呢?“船舷为界”原则在当代是如何实现的“风险随交货转移”乃当代国际贸易普遍推崇和广泛应用的理论与原则。风险既由交货决定,那么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其界限划分标准便理所当然地成为货物风险转移问题的关键。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对此的规定除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方法外,一般还有由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如通则和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如公约以及各国法律来加以规范和规定的方法。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通常仅限于对买卖惯例使用的贸易术语进行规范解释,要通过将之选入合同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