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个人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 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型住房或商业用房的贷款。第三条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坚持“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第二章贷款项目合作第四条贷款分类一、贷款购买的住房按工程进度,可分为现楼贷款和期房贷款(一)用于购买现房的贷款称为现房贷款。现房指已封顶、地价缴清、相关手续完备、工程验收合格的楼盘,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竣工、入住、办理房地产证的不利因素或未决事项,该楼盘应该满足有关部门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要求或房地产证已办 妥。(二)用于购买期房的贷款称为期房贷款。期房原则上必须是多层住宅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住宅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的楼 盘。二、按贷款办理的形式,贷款可分为批发性个人商品房贷款与零售性个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