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办事指南1 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办事指南编码:XXXXXXXXXX2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事项3 设定依据 扫一扫 更方便3.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 412 号令】3.2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 号)3.3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 号】3.4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 号】3.5 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 号】3.6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
2、发)验收标准和开办申请程序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299 号】3.7 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立即办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豫食药监法201016 号】3.8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事项委托办理的通知【豫食药监人2016188 号】4 适用区域、申请主体及受理范围申请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且参加完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5 法定实施主体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 实际实施主体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7 项目生效及失效时间执业药师注册证发证日期为作出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为 3 年。8 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
3、 3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再次注册申请。9 受理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洛阳市民之家 5 楼食药监窗口。10 办件类型承诺件11 审批条件11.1 予以批准的条件:211.1.1 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需网上申请,按要求填报,材料齐全。11.1.2 本行政审批无审批数量限制。11.2 不予批准的情形:11.2.1 申请人没有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1.2.2 未按要求提出网上申请的。12 申请材料及标准要求12.1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2.1.1 申请资料按顺序装订。12.1.2 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12.1.3提交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
4、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在递交申请时需验证原件。12.1.4 资料必须清晰易辨。12.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要求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 份(1)申请书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http:/)(执业药师信息服务平台)(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名称完全一致。(3)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内容要完整。2 身份证 1 份 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3 执业药师资格证 1 份 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4 继续教育学分 1 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
5、原件)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 张其中 2 张粘贴于申请表;红底或蓝底照片;6 健康证明 1 份1)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 二甲或三甲医院(私立医院无效)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 1 份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3 法定时限3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 。14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8 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 。15 审批收费不收费16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受理咨询的权利;b)办理流程的咨询;c)对申请过程的查询。申请人依法履行以
6、下义务:a)申报材料真实有效;b)现场核查的配合;c)资料补充和现场整改的配合。17 咨询17.1 咨询途径a)窗口咨询。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洛阳市民之家 5 楼食药监窗口。b)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371-6391718017.2 咨询回复咨询回复方式:电话回复。18 审批流程18.1 办理流程图418.2 取号及电话(网上)预约a)取号:洛阳市民之家大厅取号机取号(待定)b)网上预约:网址(待定)18.3 申请18.3.1 提交方式:a)窗口提交: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洛阳市民之家 5 楼食药监窗口。b)网上提交:执业药师网上注册并申报。18.3.2
7、 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a)窗口提交时间:上午 9:00 至 12:00(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30 至 17:30(周一至周五) 。b)网上提交时间:时间不限。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提交后,经过预审通过后,可取得申请编号,下载申请书。窗口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即可取得受理通知书和受理编号。18.4 受理申请人到执业药师窗口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需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被受理,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18.5
8、办理进程查询a)查询电话:0379-63917180b)查询网址:http:/ 18.6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单位: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洛阳市民之家 5 楼食药监窗口。岗位责任人:执 业 药 师 注 册 窗 口联系电话:0379-63917180监督与投诉电话:0379-63917623 (洛阳市市民之家督查科)0379-63932107(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110 (110 联动办公室)18.7 获取办理结果:自取或快递19 法律救济部门名称: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科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 18 号联系方式: 0379-6391037520 表单及其填写说明5申请书填写及打印请登录:http:/(执业药师信息服务平台)21 资料性附录申 请 书 样 式 如 下 :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注册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请号:姓名 性别 民族学历 专业 职称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书号码 考试年份照 片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时间执业范围 生产 使用 批发 零售 执业类别 药学 中药学 药学与中药学执业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编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审查意见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备注6本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本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