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22-177FE1271GZB招标人: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 2018年 月 日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2温馨提示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 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
2、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四、 投标/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开评标标当天不计算)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报价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 2个工作日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五、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七、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八、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
3、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九、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十、 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单位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十一、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
4、编号:0722-177FE1271GZB3目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4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22第四篇 项目需求书 .27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28第六篇 评标工作大纲 .54附件一:评分标准和细则 .59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62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4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编号:0722-177FE1271GZB二
5、、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内容 项目完成期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48685.3万元五、合格的投标人: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最近连续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壹级资质;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
6、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无注明有效期,则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7、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或者设计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月15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
7、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 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3会议室;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5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18年2月
8、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3会议室。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止,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传真: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十三、本次项目监督部门:佛山市顺
9、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22836346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1月15日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6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资金来源 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五点2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 踏勘现场 本项目无需踏勘现场招标人 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4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 招标文件的澄清1.招标人不统一组
10、织答疑会2.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6 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 8 份,其中,1 份正本,7 份副本;2.唱标信封 1 份;3.电子文件 1 份;4.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 1 份。7 投标报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项目项目需求书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 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11、人民币¥4,000,000.00 元(人民币肆佰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三日到账至指定账户或提交银行保函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顺德分行银行帐号:444966010400032420000000596(共27位数)注: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独立封装;12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00分至
12、2018年2月9日9时30(北京时间)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7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3会议室3.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13 开标1.开标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3会议室1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7 人:所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16 中标服务费中标
13、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附件二的标准下浮10%收取。17 付款方式招标人按下列程序付款: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2.项目进度款由招标人按各子版块的进度支付给中标人:1)各子版块主要设备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子版块合同金额的10%的进度款;2)初步验收:各子版块分别进行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子版块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3.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总价的20%;4.质保款:项目终验后,质保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质保期满二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14、的3%;质保期满三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双方确认的进度证明/验收报告。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8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除非本招标文件有规定(例如下述12.3、12.4条款)和招标答疑有说明或合同协议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且只能作一个最
15、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 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招标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4 合格的投标人4.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4.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16、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 纪律与保密事项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5.3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
17、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5.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 其它说明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7FE1271GZB96.1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
18、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 踏勘现场(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
19、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篇 项目需求书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篇 评标工作大纲附件一:评分标准和细则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
20、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在招标活动中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机构。(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4)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5) “评标委员会”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6) “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招标人。项目名称: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
21、0722-177FE1271GZB10(7) “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 “招标文件”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 “书面函件”系统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 “合同”系统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 “日期”系指公历日。(13) “时间”系指北京时间。(14) “货物”系指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2、。所有国内制造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在验收货物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15) “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16)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17)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
23、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7.4 知识产权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的任何质疑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8.2 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8.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8.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