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自XX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XX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XX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XX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