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劳保障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乐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 实施原则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三、 实施范围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四、 绩效工资的分配1、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1)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参照乐人劳字2021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