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57302 上传时间:2018-10-1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测绘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 )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20145号) 、武汉大学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大本字20164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推免工作组织机构(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全体院领导组成,秘书由教学办、学工办人员组成。(二)推

2、免工作材料评审小组材料评审小组负责推免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相关分数计算等工作。组长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师代表、教学办人员、学工办人员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须为本院在籍本科生,且未申请当次推免;诚实守信,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成绩优良。第三条 确定推免名额学院年度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各专业进行推免名额分配,其中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后简称“卓越计划” )按分流后核定毕业生人数的 25%2左右确定;其他专业均按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 15%左右分别确定。具体推免名额分配方案详见当年度学院推免工作

3、通知。第四条 推免生申报条件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查、考核、择优遴选,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申请人应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修满前三学年应修必修课程学分(体育课除外

4、) ;成绩优秀,必修课程(体育课除外)首次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全国英语六级考试 422 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 分及以上或者 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小语种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英语四级考试 422 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 5.5 分及以上或者 TOEFL 成绩 80 分及以上。(七)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潜能且实际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较强,研究成果突出的学生(简称“科技创新推免生” ) ,经本校三名以上相关学科教授推荐,由专家组成的答辩小组进行选拔,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不受专业 GPA 排名限制成为推免生。具体操作办法见

5、测绘学院选拔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本3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第五条 综合排名计算方法按课程成绩 A 占 90%,学术科研能力 B 占 10%,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综合全面评定学生。根据总分 Z=A90%+B10%确定综合排名。(一) 课程成绩计算方法A=申报者个人 GPA 值25。GPA 计算时,取全部必修课程(体育课除外)成绩(以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计算数据为准) 。(二)学术科研能力 B 计算方法1.B= 100,其中 B=B1+B2+B3+B4。值本 专 业 申 报 者 最 高值申 报 者 个 人2. 发表专业期刊学术论文 B1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本专业相关期刊学术论文,按 SCI 期

6、刊论文30 分/篇、EI 期刊论文 20 分/篇,核心期刊 10 分/篇计,录用通知不予计算。3. 参与科研项目 B2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通过中期检查但未结题的,按国家级15 分/项,省、部级 10 分/项,市、校级 5 分/项,院级 2 分/项计;立项并结题的,按国家级 30 分/项,省、部级 20 分/项,市、校级 10 分/项,院级 5 分/项计。每个项目总分值的 20%分配给项目负责人,总分值的 80%平均分配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其他成员。每人每年度最多算一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计算。4. 学习科研类获奖 B3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7、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4计竞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奖项的,按以下指定国家级竞赛获奖等级计分。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科技论文大赛等学校和学院认定的竞赛奖项的,按照以下省、部级竞赛获奖等级计分,以此类推。竟赛获奖计分标准如下:获奖等级(计分/次)类别 级别第一等 第二等 第三等国际、国家级 30 15 10省、部级 15 10 5市、校级 10 5 2个人获奖院级 5 2 1国际、国家级 60 30 20省、部级 30 20 10市、校级 20 10 5团队、集体获奖院级 10 5 2各

8、奖项获奖时间必须是大学入学至推免申请截止日期期间。同一活动所取得的奖项,以及同类同级别大赛取得的奖项,均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如:多次参与英语类竞赛并获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全国测绘技能大赛、院级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只按每个版块获奖的最高级别计分一次。纪念、参与或鼓励性质的优秀奖等不予计分。团队、集体获奖成员按相应分值除以获奖证书署名总人数分别计分。5. 其他学术科研表现 B4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的,5按发明专利 30 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10 分/项,外观设计专利 10 分/项,成员个人得分按相应分值除以总人数计算。以上学术科研能力 B 项中未列出的

9、成果,一般不予计分。对于计分有争议的,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裁决。第六条 推免工作程序(一)学院发布年度推免工作通知,公布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等。(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三)学院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推免资格,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按照第五条规定计分,计算综合排名。(四)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排名情况,按候选人人数大于推免名额的原则,将候选人名单及综合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院及时受理并公布受理结果。对学院受理结果不满意的学生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10、反映。(五)公示期满,通过初选的学生,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学生综合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审核盖章后,将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六)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 附则6(一)申请人应于当年推免通知要求的报名时间内,一次性提供真实有据的全部材料,过期不候、不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二)凡被我院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者,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不放弃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不办理出国

11、留学手续;不参加毕业分配,不签订就业协议。(三)推免生在第四学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及录取单位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四)本办法适用于测绘学院 2018-2019 届本科生。(五)本办法由测绘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测绘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测绘学院2018年5月17日7附件:测绘学院 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 号 姓 名 专业(专业方向)外语考试名称/成绩必修学分是否修满GPAGPA 排名 联系电话B1 论文级别(三大检索、核心期刊)期刊及论文名称发表时间计分B2项目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院级)项目

12、名称结题时间计分B3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院级)获奖名称获奖时间计分B4成果类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考试、资格证书)成果名称/证书名称取得时间计分自评分:B1 +B2 +B3 + B4 = 学术科研能力情况学院审核评分:B1 +B2 +B3 + B4 = 个人声明:“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果以上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同意测绘学院取消本人的推免资格;同时承诺:一旦被确定为推免生,本人将不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不办理出国手续,不参加毕业分配,不签订就业协议。 ”申请人如同意以上声明,请在此处签名: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