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工商职能约束企业失信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为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者,我曾多次听到企业经营者这样的感叹,我们企业最担心几件事,首先是没有银行能给贷款;其次是产品没有销路;再就是销货款不能及时回笼。理性地给予剖析,这正是制约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也正反映出企业对诚信市场的呼唤。 在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今天,作为市场秩序的管理者,针对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建设,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一、约束企业信用是工商部门的职责 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任务就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而企业的失信行为已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给中国经济的世界统一化进程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将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参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作为肩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任的工商部门,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建立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信用体系,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让中国的民族企业做强做大,这正是摆在我们工商部门面前的又一个亟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