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规范司法所申请报告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巩固、提高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司法所应有的.形象,按照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的通知,根据司法所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我司法所决定开展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活动。自去年六月份以来,司法所对照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标准,严格进行了自查,经查司法所基本符合省级“示范司法所”条件,现将司法所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基本条件汇报如下:一、关于队伍建设目前司法所具有三名工作人员,其中三名在编在岗的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司法所长为专职副科级干部。全所干警政治坚定,精神昂扬,业务熟练,团结协作,作风优良。二、职能发挥得好辖区内调解纠纷成功率达100%,“六统一”规范化调委会达到9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安置率达95%,帮教率达100%,无一起重新违法犯罪。街道社区、学校、辖区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民主法制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