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工作实施意见为了全面贯彻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现对阿城区中小学教学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教学管理1、教学工作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现基础教育阶段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基础教育的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令性文件,是学校组织管理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课,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改变课程门类和增减课时。确因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需要调整课程计划的,学校必须写出详尽的实验方案,报上级教育科研部门论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3、新学期开学前,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等,每学期制定一次,开学前一周完成。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提交校务会议或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学期工作结束后,写好工作总结,交由有关部门备案审查。4、学校领导要依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