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中心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二、 采购数据统计情况:从XX年至XX年6月,我中心共进行了264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30654.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566.2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088.3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XX558325.27058.511266.6915XX676676.005804.40871.6013XX 869358.018125.981232.0313%XX(上半年) 566295.355577.37717.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