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共2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青川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参合情况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XX23人,参合率97.17%。(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二、基金使用(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