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202185号文件精神,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22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二、检查情况通报(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