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审 批 表姓名工作单位校内合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制年 月 日1填 写 说 明1. 本表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填写,经校外合作导师所在单位同意后申报。2. 校外合作导师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即与研究生培养单位签订了有关协议。3. 本表统一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校外合作导师本人各留存一份。2.个人简况姓 名 性 别 民 族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 务 定职时间 行政职务国内: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专业、学位) 国外:主要工作领域拟聘任的专业 专业学位种类/学科: 领域/专业:主 要 经 历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部门 任 职3.工作业绩与贡献工作业绩与贡献(包括发明、专利、获奖、负责的工程项目或论证报告等业绩介绍和社会评价等)注:空白页不足,可另加附页4.担任合作导师期间拟承担工作任务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主任(签字): (公章)年 月 日研究生院审核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